新郑市人民法院的前身是一九四九年在新郑县政府成立的司法科,一九五一年五月改成新郑县人民法院。一九九四年新郑县撤县改市,新郑县人民法院更名为新郑市人民法院。现位于新郑市金城路南侧,占地25亩。新郑市人民法院负责辖区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全院现有正式在职干警177名,其中女干警79人,全院干警均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达154人,占总人数的87%。现有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17名。
内设机构10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督查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下属事业单位1个:新郑市诉讼调解对接中心。
下设6个派出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和庄人民法庭、观音寺人民法庭、辛店人民法庭、薛店人民法庭、龙湖人民法庭。
近年来,新郑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维护新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新郑市人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 “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荣立“集体二等功”3次,获其它省市级荣誉6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