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情况
2015年总收入为3539万元,总支出为289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人员经费支出131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万元,和项目支出10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主要是购置装备,基建,治安视频监控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2015年共支出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公务接待5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比较分析:公务出国费用6万元(1人跟随省高院学习团于2014年5月下旬赴英国参加法律学习),因此比去年减少6万元;公务接待7万元,接待上级组织调研、考察20批次20人,比去年下降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35辆公务用车),比去年增涨72万(因案件数比去年增加较多),公务用车购置0元,增减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