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某矿产公司法人赵某手捧一面“执法如山、秉公办案”的锦旗,及早来到新郑法院和庄法庭,亲手送给了和庄法庭庭长李慧凤,嘴里一直不停地说:“谢谢李法官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你辛苦了,你公正办案让我很受感动!谢谢你!谢谢!”
赵某是新郑一家矿产公司的负责人,2012年9月与新郑某建筑公司签定了一份房地产转让合同,双方因拖欠三百多万元的房地产转让款而产生纠纷,原告新郑某矿产公司将被告新郑某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2014年该院受理这起案件,李慧凤将双方当事人领到自己的办公室,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但是被告及原告各执一词,且争执不下,双方都十分激动,在李慧凤的耐心引导下,当时人的情绪得到了稳定。为了获得更多的案件相关信息,李慧凤就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在周末休息的时候找来双方继续调解,查找相关证据,多次的调查分析使得案件有了新进展,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对本案做出了公正的判决,该院认定被告新郑市某建筑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支付新郑市某矿产公司剩余三百二十万元房地产转让款及违约金。被告不服,向郑州中院上诉,郑州中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审判决。
李法官的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公正执法的态度感动了当事人,那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所付出的辛苦被当事人深深的记在了心里,才会出现开头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