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河南省新郑市梨河镇刘花伟拉着法官的手说:“谢谢你呀,没有想案件会办的这么快,还没有诉讼费,我真服了!”3月30日,刘花伟因借款纠纷将高某起诉新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将刘花伟的案件转到诉调对接中心“夕阳红志愿服务队”,由法官万冬霞调解,在万法官向双方说明调解的好处和诉讼成本,经过一番劝导后,双方都做出了让步,顺利调解结案。近年来,河南省新郑法院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中,以诉前调解和民商事案件为突破口,构建“三四五”调解模式,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使年近30%的案件增长幅度有所下降,成效明显。今年元月,新郑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近年来,随着新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14年,新郑法院受理案件总数为8691件, 2014年为2013年增至2622件,案件诉讼主体以农民为主,集中在全市16个乡镇(街道)、管委会。面对这种情况,近年来,该院为探索调解经验和做法,在市政法委的牵头下,与有关部门协调,构建了诉外解决矛盾的“三调联动、四调结合、五员合力”的调解模式。“三调联动”是指法院、司法局、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调解模式,各部门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组成化解社会矛盾的统一体;“四调结合”是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灵活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使四种职能不同的调解手段优势互补,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分别或共同发挥作用;“五员合力”是指审判员、网格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该院还积极与新郑市有关部门对接,在全市各行政村都有一名网格员和调解员,“两员”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并形成常态工作机制,把基层矛盾力争化解到基层。2012年以来,该院诉前调解的矛盾化解率、自动履行率都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