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设立维权台 发放宣传材料 开展巡回法庭

女法官用真情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3-05 14:15:04


    3月4日一大清早,河南新郑法院的女法官们来到市炎黄广场,拉起横幅,设置了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在法律咨询台旁,一位中年妇女正在向河南新郑法院民一庭女法官范永慧咨询妇女如何利用法律手段维权。

    河南新郑法院为进一步发挥妇女干警履行法院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由民一庭、民二庭和观音寺等基层法庭组织的女法官走上街头,在三八节来临之际,开展系列的三八节妇女维权活动。她们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法律书籍以及开展讲授妇女维权的方式方法,提高女职工维权意识。将群众关心的民商事案件立案标准、诉讼流程、诉讼收费标准等法律规定印制在宣传单上,一边进行法律咨询,一边发放法律宣传单,满足群众的需求。据统计,共发放法律宣传单2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30个,预约立案2起。

    在开展法律维权宣传的同时,观音寺法庭女法官赵瑞莲、赵慧珍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老人赡养纠纷。 李兰(化名)老人今年七十多岁,因年事已高,生活无法自理,本是儿孙满堂承欢膝下时,儿女们却拒付赡养费,推脱赡养义务,无奈李婆婆将三儿女诉至法院,要求每人每月支付300元的赡养费。承办法官及时走访老人住处,倾听老人需求,并前往居委会等有关组织询问核实。在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家人之间的矛盾与怨气都会剧增,一纸判决虽然锁定了义务但撕裂了亲情,老人的晚年生活依旧得不到有效保障。该院最终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直接把审判庭搬到观音寺镇,争取当事人以家庭和睦为落脚点达成调解协议。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调解伊始,儿女们就义务分担问题争执激烈,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从亲情和法理层面耐心劝导,稳定人心,并与儿女逐一私下交流,了解困难,疏导怨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几名儿女自愿达成轮流照顾老人的调解协议,老人的居住和赡养问题均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左世友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