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谢谢你啊!如果不是你,我们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这笔钱!”看着眼前的这笔钱,刘氏兄弟眼含泪水感激地说。
今天上午9点左右,我来到了新郑市法院城关法庭,刚进来,就在副庭长李琼的办公室看到了这一幕。
原来,刘氏兄弟是从四川到新郑务工的人员,打了一年工,离春节还有一个月时,老板却不见了!这可急坏了他们兄弟两个,工资是他们的血汗钱,家里人都等着他们回去呢!想到父母年事已高,妹妹年后上大学所需的开销,兄弟二人不禁潸然泪下。
于是,2月1日这天,兄弟二人来到新郑市法院,走上了维权之路。案件当天就到了李琼法官这里。李法官主动联系了兄弟二人,向他们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钱虽然只有2.5万元,但李法官看着两人着急的神情,马上受理了此案。
受理案件后,李法官感到了案件的复杂性。因为兄弟二人并没有与老板签合同,也没有工资单,所以举证是很困难的。农民工在此类案件中本就属于弱势群体,为了减少他们的诉累,尽可能一次性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最好及时有效地进行调解。但涉案一方被告人却不知所终。
2月5日一大早,李法官赶到刘氏兄弟二人工作的厂区实地了解,多方面打听。经过一天的奔波,她终于收集到刘氏兄弟在该厂工作的事实和每个月应发工资的证据。另外,她还了解到了被告方的行踪。看看天色已晚,李琼理了理被寒风吹乱了的头发,长长舒了口气。因为她知道,有了发工资的证据和被告的下落,刘氏兄弟的工资就有了着落。
为了让刘氏兄弟尽快拿到工资,第二天,李法官就马不停蹄地根据线索找那个老板,几天奔波,终于找到了被告。李法官立即通知了原告,并组织调解。
2月10日9点,在调解之前,李法官严肃地向被告讲解了有关劳动纠纷的法律常识,告知他最后可能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然后她又向原告刘氏兄弟解释了调解的结果,告知他们倘若调解不成,就可能还会走诉讼程序,如果真的那样,短时间内是不可能解决案件的,他们也就不能很快拿到应得的那笔钱。在李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下,最后双方都同意进行调解。
紧接着,李法官紧紧把握案情调解,原被告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给付原告1万元。看被告实在没钱,经过协商,原告同意被告春节后初八前将下余欠款1.5万元当着法官的面还给刘氏兄弟。
今天,我恰巧赶上被告兑现承诺的时刻!看到刘氏兄弟拿到下余款项,李法官紧绷的脸上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