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法院积极实行绩效考核“四个一”制度,助推该院案件质效、管理质效和服务质效全面提升,为新郑市临空经济强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绩效考核“四个一”制度即:每周一检查,每周由值周院领导带领监察室、办公室、政治处、审管办相关工作人员对全院干警考勤、着装、会风会纪、公车管理和庭审“三同步”运用等情况进行审务督查和明察暗访,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人员及时给予提醒、警告、通报批评等相关纪律处分,做到令行禁止;每月一通报,每月制作《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和《绩效考核通报》,对全院和各业务庭室各项审判质效评估指标和其他绩效考核事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在每月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对各项质效考核指标和审判流程信息录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评判,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完整、准确;每季度一评估,每季度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找出与兄弟法院的差距,迎头赶上;半年一总结,在年中对全院所有庭室及干警个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确保做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在去年前三季度的三次考核中,该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的考核总成绩位列第二名。在省高院对全省163家基层法院上半年审判质效考核中,该院名列第二。中央新闻联播、央视午间新闻等栏目对院诉讼服务中心、裁判文书上网等做法予以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