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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接电话撞死人 法官调解赔偿十二万

  发布时间:2014-11-19 16:07:48


    开车接电话注意力不集中,酿成了一起车祸.2014年11月18日,新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柳某赔偿马某家属等四名原告误工费、丧葬费等各种费用120000元。

    据了解,2014年3月19日19时30分,新郑市柳某驾驶豫A97B62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新郑市观音寺十里铺路口北三维化工门口时,柳某电话响起,他随手拿起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手机开始接听电话,这时驾驶人力三轮车的马某从十字路口突然冲出,柳某躲避不及撞上马某驾驶的三轮车,柳某马上下车查看状况,发现马某倒在血泊之中,他连忙拨打120、110,经过交警查看现场,认为柳某承担此事故负主要责任,马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此次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及马某受伤,后马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马某之夫刘某及其三个子女遂将柳某和安诚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诉至新郑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因其亲属马某死亡而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办理丧葬事宜人员支出的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120 000元。

    新郑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接到本案件之后,认真分析案情,双方在此次事故中均有责任,受害方的要求赔偿金额不是太高,被告方的车辆买的有交强险,双方诉求相差不大,较为适宜调解。民一庭庭长范永慧、常晓亮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陈述利弊,终于双方达成了和解,被告方向受害方赔偿120 000元,并取得谅解,受害方当庭原谅被告的过错,请求法庭从轻处理,免于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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