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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召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7-31 11:36:06



    7月30日下午,新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动员全院干警再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部门中层正副职及院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新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单位,今年期满。此次召开动员大会,就是为申报下一届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建军在会上宣读了《新郑市人民法院2014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续创方案》,并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创建文明单位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是优化工作环境、焕发干警精神面貌的重要举措,全院干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性,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我加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要加强宣传发动,使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全院形成良好的氛围;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确保各项制度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升文明形象和文明品味;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务求创建工作确定扎实成效;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第一责任人,真正做到领导带头,坚持文明创建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

    党组书记、院长王栋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抓好卫生,在全院不留死角,保持全院卫生干净整洁,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二是抓好活动,丰富创建内涵,提高美誉度;三是各项工作抓细细抓,深化部门创建;四是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发挥能动司法,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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