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新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由部门中层正副职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建军主持。
在会上,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西平传达了《省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院长王栋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落实主体责任,首先要认识到这是我们应有的责任。首先要认识到,主体责任来自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是政治责任;其次,主体责任来自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是直接责任;第三,主体责任还来自道德上的义务,是道德责任。
他指出,落实主体责任,要弄清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一是把好廉洁从政表率关,一要慎权,二要戒贪, 三要律己,四要修德;二是把好群众利益维护关,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方面,要靠教育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抓住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下大力气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三是把好权力制约监督关,坚决防止权力滥用、权力失范的问题;四是把好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关。
他最后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关键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要树立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二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要切实做到敢抓敢管;四要做到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