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郑市法院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审判,适度延伸,把关注“三留守”人员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不定期组织法官干警走访“三留守”人员,详细了解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在开展法律援助、经济帮助的同时,积极与教育、民政部门、所在村党组织联系协调,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新郑市辖区农村人口众多,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产生了大量的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他们面临着生活、教育、安全等系列问题。为解决“三留守”问题,新郑法院由领导带头,强力督办,该院派相关业务庭法官深入到农村、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听取“三留守”人员意见,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现场为他们答疑解惑。院活动办督导相关庭室积极开展本辖区内的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工作,提高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其自身保护意识。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通过庭审直播、巡回办案、就地宣判、人民陪审员参与等方式推行阳光审判,特别是涉及家暴、赡养、抚养、监护、教育等类型案件,有条件的一律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开庭、以案释法教育群众。
该院由民一庭牵头负责“三留守”活动开展,其他各庭配合开展活动,各主审法官对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信息共享,相互分享办理“三留守”案件的经验,高质效地办理案件,从而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