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4月22日下午,新郑市法院干警先后来到八千乡八千村、路庄村看望“三留守”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其基本情况、面临的生活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座谈了解他们的司法诉求,现场解答他们的法律疑惑。
目前,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已成为农村最突出的社会问题,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等原因,他们很容易受到侵害,也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新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以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的人身安全、财产权利、子女抚养为重点,以保护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监护权为重点,以保护留守老人的人身权、被赡养权为重点,大力开展关爱“三留守”人员活动。
建立绿色通道,方便诉讼。该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做好诉讼引导,对确有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进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采取快立、快审的原则,简化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安排就地、就近开庭审理,快速调解和裁决纠纷。
完善诉前调解,妥善化解矛盾。该院依托成立的诉调对接中心,在消除双方怨气上下功夫,妥善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持“调解优先”,促进案结事了。该院在审理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的案件中,保证从程序到实体上公平、公正,坚持“调解优先、能调不判”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整个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审理全过程。
开展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选择典型案例,组织法官深入到乡村、社区等一线公开审理,让群众在旁听中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特别是在审理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被抚养人,让少年儿童感到温暖,充分利用情感力量去感化双方当事人,缓解矛盾,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