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新郑市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话精神及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内容200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王栋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批及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解读了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内容200问。各位班子成员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抒己见,并提出了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的有效建议。
最后,王院长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自上而下的全党性活动,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改进司法作风,改善干群关系,落实司法为民,树立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就如何开展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王院长强调,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加大学习力度。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的讲话精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市中院、新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精神开展学习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以致学而不细容易忘记,学而不精白费光景。要按照我院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党课学习、学习次数、学习笔记等任务。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学习载体,提升学习实效。坚持自学研读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成果交流相结合,深入学习与查摆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集中授课、座谈交流、观影反思、专题报告等形式的作用,保证取得学习实效。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方式,了解通报学习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每一学习内容、每一方法步骤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