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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法院深入农村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21 15:10:03






  按照我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3月20日,新郑市法院民一庭庭长范永慧、和庄法庭庭长李慧凤、观音寺法庭庭长陈河淼及部分法官深入八千乡君赵村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采取拉条幅、发放宣传册、诉讼便民卡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详细讲解涉“三留守”人员人身权、财产权、赡养权等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维权意识,争取得到群众对法院开展该专项活动的更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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