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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基层蹲点日记之法官帮被告赎房产

  发布时间:2014-01-24 10:02:53


    1月23日星期四晴

    见到新郑市法院技术科主任张建伟时,已是上午10点多。说起20多年的法官生涯,他讲起了近日帮被告赎回房产的事情……

    王铭与何翔是表兄弟。3年前,王铭为了建房向表哥何翔借了20万元现金,并约定一年后归还。一年后,王铭生意亏本,投资的几十万元打了水漂。

    在还钱的问题上,兄弟二人起了争执。去年5月16日,何翔一怒之下将表弟告上法庭。同年8月3日,法院判决王铭须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返还何翔的2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无奈,王铭以房产证作为抵押。随后,何翔向法院申请执行,房子在第二次拍卖后以30万元的价格被买受人赵凌昆竞得。

    “本来这是一起普通的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以不动产作为抵押,进而走入拍卖程序,案结事了。可问题的关键就在王铭找到了我,让我帮他赎回房子。”张建伟说,“从我毕业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

    面对苦苦央求的王铭,张建伟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后来,得知何翔有意要帮表弟赎回房子,张建伟又考虑到自己的职业情操,决定试一试。

    张建伟联系到买受人赵凌昆,并向他说明了意向。但房子手续基本已办妥,赵凌昆坚决不同意。除此之外,张建伟的这种“帮忙”却得到了猜忌、误会。

    为妥善和解案子,张建伟联系郑州市中级法院技术处有关人员,让他们帮忙找拍卖行减免拍卖佣金,把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张建伟在新郑和郑州之间来回奔波10多次。

“一方面是买受人赵凌昆执意抬高房价,另一方面是何翔的态度突然来个180度大逆转,又不想帮表弟赎房子。”说到当时的情况,张建伟眉头紧锁。

    张建伟随后又多次召集三方谈判和解,但每次的调解都不欢而散。张建伟想过放弃,本来这件案子从审判到执行都已进行完毕,自己完全可以不管,但体会到当事人迫切想要赎回房子的心情,张建伟觉得,当事人的信任就是自己的责任,必须走下去。

    为了和解此事,张建伟尽最大诚意在三方之间进行调解。矛盾激化时,三方干脆不见面,张建伟只好一一上门拜访,听取他们每个人的意见,加之安慰、劝阻,然后从中传达三方意愿。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今年1月5日,三方被张建伟的诚意所打动,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王铭以30万元的价款赎回之前房产,并交付何翔包括本金和利息费用在内的现金共计243020元。

    张建伟说:“这个案子让我花费太多精力,我中途也有过放弃的念头,但看到当事人强烈的赎房愿望,我坚持了下来。而事实告诉我,我当初的选择是对的。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今年过不好年,我也过不好年。”说着,他不禁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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