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郑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流程图附页
一、承办部门和部门负责人
承办部门:新郑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
负 责 人:张建伟(科长)
二、履行职权(职责)的依据
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
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4.《新郑市人民法院关于统一组织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三、办理时限
审查时限7天,鉴定时限一般案件30个工作日,疑难复杂案件60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构和方式
监督机构:新郑市人民法院监察室
电 话:0371-5618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