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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大通过李晓丽等10名同志职务任免议案

  发布时间:2013-09-16 09:30:10




    9月13日上午,新郑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李晓丽等1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上午9时,在新郑市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新郑法院院长王栋对李晓丽等10名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市人大主任李书良对《关于提请审议李晓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作相关说明。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决定任命李晓丽同志为新郑市人民法院城关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新郑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刘红欣为新郑市人民法院辛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新郑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石青锋为新郑市人民法院薛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新郑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长职务;任命赵文奇同志为新郑市人民法院龙湖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其新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任命李慧凤同志为新郑市人民法院和庄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新郑市人民法院城关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任命陈河淼同志为新郑市人民法院观音寺中心法庭庭长,免去其新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任命乔东亮同志为新郑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常晓亮同志为新郑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高新法同志新郑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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