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到俺村里开庭,不仅服务了群众,而且也不会因打官司误了春耕生产,还可以通过以案说法,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3月20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和庄镇和赵村村头,30多位村民旁听巡回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赵某与李某侵权纠纷一案后说。
今年初,新郑法院领导在下乡调研时,一些群众反映,在春耕生产期间,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不仅要支付交通费、住宿费,还要耽误农时,影响春耕生产,建议经常组织法官巡回农村现场审案。为了方便农村群众参加诉讼,新郑法院党组听取群众的意见,组织基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保春耕生产”活动。
该院把“巡回审判保春耕生产”活动作为常态性工作,许多法官纷纷深入田间地头、村民居住集中区就地办案,将法庭“搬”到了村民的家门口。今年来,该院已经组织法官到农村巡回审案50多次,为当事人节约近200个工日从事春耕生产。
该院通过组织法官现场开庭、现场调解,让群众见证庭审全过程。同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巡回办案活动不仅成了方便群众诉讼、满足农村群众诉求的过程,而且成了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的新途径。
“法官到农村巡回办一次案,要远比一次普法课效果好得多,也得到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院长王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