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城关乡高某从法官的手里接过4万元的执行款,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春耕买化肥的钱有着落了,俺谢谢法官了!”
在春耕之际,新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为农民的春耕生产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该院建立了导诉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和诉前调解制度,努力实现农民诉讼便民化、快捷化;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将法庭开到农民家中、田间地头,减轻农民的诉累;加大调解力度,对一些争议不大、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充分利用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优势,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消除矛盾,协商解决。对调解不成或无调解可能的案件,该院积极做好释法工作,以促其服判息诉,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坑农害农案件等涉农案件,加大执行力度,进行突击执行,重点强化执行,提高涉农案件的执行率,全力维护农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的当事人,视情况给予缓、减、免收诉讼费,让有理无钱的农民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确保春耕生产。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已审结各类涉农案件67余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8余万元,有力维护了春耕生产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