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新郑市人民法院与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涉保案件调解中心成立签字仪式。新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慧霞、立案一庭庭长孙宝宪、副庭长石青峰、宣传科科长左世友,河南省保监局办公室副处长王琳、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雷晓娟、以及十余家主要保险公司参加了该仪式。仪式由省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主任傅晓亮主持。
仪式上,雷晓娟副秘书长介绍了省保险行业协会基本工作情况,阐释了法院与保险协会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各保险公司落实诉调对接工作的具体要求。
王琳副处长指出,针对当前我省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业务不断扩大,保险合同纠纷持续增多,保险案件标的额不断增大等新情况,建立协会处理、专业调解和人民法院调解相衔接的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简化了工作流程,缩短了处理时限,最大限度的维护了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杨慧霞副院长通报了本院受理的涉保案件情况,分析了涉保案件日益增多的原因,肯定了双方签订的《关于建立涉保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的积极意义,并对下一步双方的合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涉保案件矛盾纠纷化解意识,保持诉调对接工作优势。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诉前调解、化解社会纠纷是法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积极发挥新郑法院现有的诉讼调解对接中心职能优势,增强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处理矛盾纠纷的成效性。二是推动工作机制创新,提高多方联动合力效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现有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调解便民理念、提升办事效率和彰显公正公信等方面加强创新力度;加强法院与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调解员的衔接配合,确保矛盾纠纷客观公正合理解决。三是严格落实诉调对接工作,保障经济社会良性发展。要切实把涉保案件化解好、处理好,真正构建起大调解格局,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