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庭妥善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一个家庭破镜重圆。 今年来,新郑市人民法院以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实施了“灵活调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离婚、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501件,调解、撤诉413件。
该院把调解贯穿在立案、庭前、庭中、庭后、执行全过程,充分运用亲情引导、判例教育等方法,从道德、社会舆论、情理等方面辨明道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纠纷,通过真诚交流沟通,减少双方对抗。
针对家庭暴力、重婚等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该院实行“先民事、后刑事”的处理方式,依法对民事赔偿部分先行调解,对民事赔偿到位、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被告人酌情从轻量刑。在审理王某重婚案件时,法官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与民事部分相互协调,促使当事人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并全部执行完毕,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该院还充分利用诉调对接中心引导当事人将部分有望诉外调撤的案件转到或委托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工会等单位进行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