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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文明建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2-06-04 11:10:57



    河南省新郑法院以文明建院为载体,扎扎实实开展文明审判、文明司法等创建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肯定。近日,河南省文明委专门下发文件授予新郑法院“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新郑法院实现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

    2007年以来,新郑法院党组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来抓,以文明建院为载体,每年定期召开法官论坛、新建院内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院史馆、举办法官廉政书画比赛等各种文体活动,大兴学习之风、文明之风和廉洁之风。扎实开展立案导诉、信访接待、假日法庭、巡回审判、司法救助、文书上网等便民利民活动,仅去年就对111件案件缓减免诉讼费30.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6.3万元;组织规模较大、较有影响的巡回法庭24次,认真解决了群众的诉求,使创建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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