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喜报!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李玉:守初心余热生辉 担使命老有所为

发布时间:2025-08-26 10:05:18



    近日,新郑市人民法院老干部支部书记李玉被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授予“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玉

    新郑市人民法院老干部党支部书记

    2022年10月,李玉同志当选新郑市人民法院老干部党支部书记。任职以来,她带领该院退休老干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经验优势,当好党的理论宣讲员、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奉献了“银发力量”。在她的带领下,该院老干部党支部被河南省委老干部局命名为“第四批省级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她本人荣获新郑市“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夕阳红志愿者”、优秀“银发”宣讲员等荣誉称号。

    率先垂范 当好支部“领头雁”

    作为新郑法院老干部支部书记,李玉高度重视支部建设。她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为载体,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讨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推进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深入,引导退休党员自觉对照党章党规、自觉对标先进,着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她依托老干部之家、党建活动室等党建阵地,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和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并通过“共产党员”“离退休干部工作”“河南老干部”等微信公众号向老干部、老党员推送学习文章100余篇。她还精心筹划灵活多样的党性教育和红色教育,带领老党员走进新郑好想你党建学院、河南(豫西)抗日根据地纪念馆、郑州圆方集团非公党建学院、新郑千稼集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增强老党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支部还定期邀请医学专家为老干部进行健康诊疗咨询活动,关心关爱老干部身心健康。

    深入群众当好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员

    将宣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退休后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一方面长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研读党的创新理论,努力从中汲取智慧力量。另一方面,她和党支部老党员马程远等发起成立新郑市老干部戏迷协会,把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戏曲、小品、快板表演,编创歌颂党歌颂祖国、乡村振兴等主题的戏曲节目130余个。利用周末、节假日走进乡村、社区、企业、公园、广场、学校、养老院等,开展“百场戏下基层”和“文艺轻骑兵”公益展演活动600余场。每次演出她都精心部署,抓住时代主题,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她组织老党员参加新郑法院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文艺演出,获得院领导和干警一致称赞;组织老干部参加最高院四巡、河南省高院举办的“巳巳如意迎新春 凝心聚力铸法魂”驻郑四级法院团拜会,老干部参演的《豫韵新声》戏曲节目得到上级法院和领导一致好评。编排《歌唱新时代》在郑州市离退休干部“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时代”文艺汇演中荣获原创奖,《红灯记》《江姐》分别荣获二等奖。

    为民普法当好法律知识宣传员

    作为新郑市“五老”志愿者的一员,李玉高度重视青少年身心健康,多次带领支部党员志愿者前往辖区中小学校了解青少年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开展青少年普法宣讲活动。她积极组织该院退休老干部开展“送法进校园”等志愿活动,宣讲预防校园霸凌、电信诈骗方面的法律知识20余次,受教育师生累计达3000余人。她还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典型案例,多次组织支部“五老”志愿者到新郑市北街社区、孟庄镇潮河新城社区等地开展宣讲活动30余次,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物业纠纷、老年人权益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等法律问题,通俗易懂地讲解老年人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财产、养老和青少年心理健康等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10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问题300余个,被群众称为“流动法律服务所”,受到社区群众一致称颂。如,李玉在新郑市直小学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时,了解到该校四年级11岁学生小付,父母离异后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经常厌学逃课。李玉多次给小付做心理疏导和开导工作,在她的不懈努力和关怀帮助下,小付终于解开心结,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之中,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高效解纷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

    李玉退休前先后在新郑法院经济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管办等多个部门工作过,具有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2024年5月,她建议新郑法院党组充分发挥退休法官德高望重、熟知法律法规、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成立“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并发动另外4名党性原则强、威望高、口碑好、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积极参与,成为首批退休法官特邀调解员。她协助党组制定退休法官特邀调解员的日常值班、案件分配、登记反馈、卷宗流转等工作制度,保障了“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的规范高效运行。一年来,该院“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已成功调解纠纷100余件,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银发力量”。李玉注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她认为,每一个案件背后都隐藏着当事人的喜怒哀乐,每一次调解都关乎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她总是耐心倾听,细心分析,用几十年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找到最佳解纷方案。如,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赵某和被告王某因家务琐事沟通不畅,一气之下向法院提出离婚。李玉了解事情原委后,把赵某和王某约到调解室,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诉求,努力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从情理和家庭和睦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这起婚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李玉同志的先进事迹是离退休干部不忘初心的生动写照,是共产党人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她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无论身处何时何地,只要心中有党有民,就能在任何岗位上发光发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左世友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