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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墙之隔夫妻变“邻居” 新郑法院成功调解离婚夫妻和睦共处

发布时间:2025-03-27 14:35:19


    “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照着刚刚定好的协议内容赶快把院墙建好,跟她向邻居一样相处,互帮互助!”老汉王某高兴地说。近日,河南新郑法院为解决一起离婚纠纷,将调解搬到当事人家中,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共同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实现了“一墙之隔夫妻变邻居”的共赢结局。

    今年50多岁王某和程某家住在新郑市,1998年10月二人登记结婚,2001年11月生育一个女儿。婚后,王某与程某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大打出手,近几年来双方矛盾愈演愈烈,婚姻已名存实亡,王某为避免与妻子生气,只能搬出去租房居住。为结束名存实亡的婚姻,王某起诉至新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离婚。

    新郑法院承办法官潘龙峰受理该案后,经了解发现该案在诉前调解阶段已经过多次调解,但因程某对王某搬出去居住怨怼颇深,一直不同意离婚。潘龙峰通过多次电话联系了解程某和王某矛盾根源,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心声,还邀请该院擅长调解婚姻案件的调解员李巧玲共同对二人进行情感疏导。经过多次沟通劝导,二人关系缓和,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因财产分配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王某和程某女儿已经成年,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二人之间没有共同财产,仅有一处自建房,但因自建房屋无法售卖,财产分配僵持不下,潘龙峰遂决定前往二人家中调解。

    潘龙峰现场查看了王某自建房屋结构,该房屋一层共六间外加一个院子,院子中立着柱子加固房檐,柱子刚好将六间房屋分成东边三间和西边三间,程某目前居住在东边屋子里。考虑到均分房产势必大兴工程,影响程某住行,潘龙峰提议以柱子为界建一堵1.5米高的院墙,以一墙之隔一家变两家,西边三间归王某所有,东边三间房屋归程某所有,两家各开大门,互为邻居,互不影响。经商议,该提议得到了王某和程某的一致认同,随后,潘龙峰又对细节处做了完善,案件终于达成和解,王某与程某也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

    潘龙峰说:“该案中,王某和程某结婚几十年,虽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而导致离婚,但几十年感情不容参假。一家人的时候可能会随时爆发争吵,但现在隔着一堵墙变成邻居,生活上二人有独立的空间,两人关系也会慢慢得到缓和,往后日子亦能互帮互助,实现了和谐共赢的结局。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离婚纠纷往往不仅仅是情感的破裂,更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和现实问题,夫妻之间的矛盾,无论是源于生活琐事、经济压力还是其他方面,都需要理性沟通,妥善处理,将矛盾解开不仅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幸福,也对集体和社会的发展有积极影响。”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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