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我们已经拿到,太感谢你们了!”年关临近,执行脚步不停歇。1月23日,拿到执行款的一起劳务报酬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 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鲜红锦旗送到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执前督促团队负责人郭俊浩手中,真心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谢意。
2019年到2022年期间,新郑市薛店镇侯某开始向河南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汪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21年开始,河南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就未再向侯某支付劳务报酬,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侯某将该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和法人汪某起诉至本院,经新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河南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汪某向侯某支付劳务报酬3.4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河南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汪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执前督促团队负责人郭俊浩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了解具体案情,因考虑到该案是劳务合同纠纷,如果案件进入常规执行程序,需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流程,可能大大延伸申请人权益实现的时间,为促进案件快速高效化解,让群众能够早点拿到工资款安“薪”回家过年,节约司法资源,执前督促团队对该案件作出保全裁定,保全了河南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汪某名下的金融账户。随后执前督促团队与汪某取得联系后,向其讲明利害关系,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将可能会给其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最终,在执前督促团队的耐心劝导和督促下,汪某当即履行了义务,侯某顺利拿到3.4万元劳务报酬,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是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具体环节。近年来,新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多项举措提升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该院为加强执源治理,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设立执前督促团队,将案件引入执前督促程序,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下一步,新郑法院将持续利用好“执前督促”程序,让“末端执”转变为“前端治”,把“实质化解解纷”贯彻到每个案件始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