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18日,河南新郑法院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周六清晨6点40分,该院6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随着执行局局长陈瑞甫一声令下,14辆警车在执行局党支部书记赵鹏和副局长陈河淼、许伟红、林林带领下,分四个方向以雷霆之势奔赴辖区各街道办、社区和乡镇执行现场,以实际行动向“失信行为”“亮剑”。
集中执行行动前,各执行小组已事先根据案件特点,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严密的工作预案,寻找突破口,锁定执行地点。
新郑市龙湖镇被执行人谢某拖欠工程款4万余元,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谢某在睡梦中被抓获。执行干警耐心的向谢某说明不同执行措施的程序和后果,并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面对执行干警的强制执行举措,最终,谢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农民工钟某等4人达成和解,拖欠的4万余元欠款已于周日履行完毕,案件执结,钟某等人拿到过年回家的安“薪”款。
和庄镇赵某犯盗窃罪被判决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赵某“躲猫猫”,不在家中。其送快递补贴家用的父亲担心儿子再次被拘,主动同执行干警沟通,代其子缴纳罚金。执行干警感于其父苦心,电话联系到赵某,耐心对其进行开展劝导,希望他能改过自新,找一份工作,踏踏实实做人,以报恩情。
此次执行行动通过集中拘传,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和心理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活动期间,拘传被执行10人,拘留1人,扣押车辆1台,执行完毕9件,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67.6万余元。
新郑法院将常态化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捍卫司法权威,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