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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关爱一直在 于细微处结出老百姓认可的满意之花

李大姐三个孩子的抚养费拿到了!

  发布时间:2024-11-29 08:50:52



  “徐庭长,我能够这么快拿到三个孩子十几万的抚养费,离不开备备你们的帮助,可能你们认为当时只是为我进行了答疑解惑,就是几句话、帮着手把手操作的事,但就是这日常你们要重复好多遍的解释、指导,帮助了我,让我知道我人生当中这条坎坷路该怎么走,如何走的更加顺利,事情虽然过去了半年,但当时你们对我的这份温暖,现在让我觉得依然还是热乎的,如今我拿到了这十几万块钱,孩子们说一定要谢谢你们,所以我们一起去定制了这面锦旗,它是我和孩子们的一份心意也是谢意,你们一定要收下……”,11月28日,一位女士带着两个还佩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来到河南新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将一面写着“为民服务暖人心 排忧解难似亲人”的鲜红锦旗送给了该院立案庭庭长徐亚磊、干警高俊艳和左备备。

  徐亚磊,是新郑法院立案庭庭长,该院的办案标兵、服务标兵,不开庭或者不忙的时候,她经常去立案大厅转一转,看一看立案庭在接待群众服务群众方面还有查缺补漏的地方没有,遇到大厅忙碌的时候,自己也会以干警志愿者的身份为前来办事的群众解答疑难和司法服务,同时还会挖掘一下部门有哪些同志综合业务能力优秀,更适合在窗口为群众搞服务,左备备是2023年徐亚磊从诉讼服务中心技术支持岗位调整到诉讼服务民事分案小组,平时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工作。

  左备备今年25岁,2022年2月进入新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工作,2023年由立案大厅技术支持岗位调整到诉讼服务民事分案小组岗位,学习能力强,总能跟身边的同志打成一片,爱笑健谈,阳光开朗,接待群众耐心又热心。

  2012年4月,新郑市龙湖镇李某与被告张某相识恋爱后在新郑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先后生有两女一子,后因感情不和于2021年4月在新郑市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时大女儿9岁,儿子7岁,小女儿1岁,离婚时协议约定三个孩子均由母亲李某抚养,三个孩子的抚养费由被告张某承担一半,张某每月应支付三个孩子每人1000元共计3000元抚养费,离婚协议签订后,张某一直未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过抚养费,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得情况下,将张某起诉到新郑法院。

  2024年6月,李某首次进行网上立案的时候因为起诉原告人主体错误和缺少起诉立案证据材料,网上立案未能成功,李某收到起诉立案未成功的短信回复后,第二天下午,李某带着4岁的小儿子和刚放学的上小学五年级和三年级的老大老二,三个孩子母子四人一起来到新郑法院立案窗口咨询立案事宜,负责民事立案窗口的高俊艳和左备备接待了她们。高俊艳和左备备了解到李某因抚养费纠纷,在网上立案时因提交材料不合格被驳回,遂根据案件驳回原因和李某手上的材料,对其进行立案指导,协助李某修改民事诉状,规整起诉材料并指导其进行网上立案,经过指导,该案顺利通过立案,进入诉讼阶段。之后,高俊艳和左备备又对后续案件流程对李某做了详细说明,并提醒李某及时缴纳诉讼费,注意开庭时间和地点,告知其若需要执行时,后续执行立案所需材料及如何进行执行网上立案,让李某提前拍照关于执行立案的注意事项和模板,不用再多跑趟。经过高俊艳和左备备细致周到的指导,李某现场成功提交立案材料后立案审核通过。时隔半年,李某带着锦旗再次来到诉讼服务大厅,找到了刚刚开完庭法袍还没有来得及换下的立案庭庭长徐亚磊和正在值班的高俊艳和左备备,李某说今日她是来领取执行款的,并特意感谢法院的法官和干警对她的指导帮助。

  高俊艳和左备备的暖心指导只是新郑法院为众多当事人解决问题的一个缩影。一面简单的锦旗,体现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和认可,也体现了该院干警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努力和付出,展现了新时代法院人的良好形象。司法关爱一直在,于细微处结出了老百姓认可的满意之花。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诉讼服务立案大厅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是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扇门,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第一窗口,承担着诉讼咨询、立案登记、诉调对接、信访接待等工作职能,“第一窗口”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第一印象”。新郑法院一直本着“如我在诉”的精神内核,全面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致力于立案窗口干警业务素养、职业操守素养“双提升”工作,用心用情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以更快、更准、更温馨的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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