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上减少物业合同矛盾纠纷产生,减少衍生诉讼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0月28日,河南新郑法院邀请了该市20余家物业公司代表60余人,组织到辖区内物业服务好、物业缴费率在90%以上,小区群众调查满意度高的典型特色小区开展实地观摩并召开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工作交流座谈会。座谈会由新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赵瑞莲主持,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波及诉调对接中心法官、人民调解员参加,该市房管局、龙湖教育园区物业办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实地观摩过程中,法院、房管中心、龙湖教育园区物业办、人民调解员和20余家物业公司代表重点考察了观摩小区的公共区域卫生、电瓶车摆放、消防安全、房屋外墙脱落维修等在物业纠纷案件中,小区居民所反映的焦点问题。
在随后的座谈会中,被观摩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首先进行了典型经验介绍,并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向与会人员展示介绍了该物业公司是如何做好物业服务的经验和采取的多项举措。与会物业公司代表谈了实地观摩感受,并就如何做好各自分管小区的物业服务进行了表态发言。
市房管局、龙湖教育园区物业办有关负责同志就与会各物业公司服务的整体情况进行了点评和业务指导。
“这次来参加现场观摩并和物业公司面对面座谈交流,能让我们更及时、精准动态地掌握小区物业纠纷的矛盾点。我们在今后调解物业纠纷时就可以更好地把握双方诉求,更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调解员赵娟说。
针对物业负责人介绍的小区内空置房多、公共收益较少、开发商前期遗留问题难解决、维修基金难启动等目前物业纠纷中面临的痛点堵点问题,该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赵瑞莲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她表示,通过此次与物业公司的深入交流,不仅对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有了更深入了解,还进一步总结归纳了物业服务中的个性与共性问题,从而为物业纠纷前端化解、提升调解效能提供了重要参考。
“物业纠纷是标的额较小的‘小案件’,却是关系居民生活品质、社会安全稳定的‘大民生’。妥善化解物业纠纷也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切实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纠纷,及时督促小区物业服务整改,进而提升小区整体治理水平,在‘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指导下,实现物业纠纷源头治理,让居民获得‘家门口的幸福’,是民生大事,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波说。
新郑法院将继续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以 “最优解”答好物业纠纷化解的“民生答卷”,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