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河南新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普法进社区活动。
8月15日,该院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张俊娟带领干警走进浅水湾社区,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环保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活动当天,干警们走进浅水湾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搭建咨询台、手持宣传资料等向来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并结合以往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同时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并现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当生态卫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答疑20余人次。促进了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强了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社区群众纷纷表示,希望法院能够继续开展此类活动,让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全国生态日的设立,不仅是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更是对全体人民的一次深刻教育。新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同时,也将以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与社区、学校等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环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以司法之力护航绿水青山,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