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新郑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新郑法院关于对174名人民陪审员提请任命的议案。
在新郑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新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锋作了关于于燕等174名同志人民陪审员提请任命审议说明,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任命于燕等174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提请报告》,经过表决,全票通过了于燕等174名同志为新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任命。
此次选任工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职责和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选任过程中,该院同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严把质量关,对174名拟任人民陪审员,按照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程序及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考核,最终确定提请任命。此次提请任命的174名人民陪审员,来自于各行各业,具有较强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人民陪审员作为“无袍法官”,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进一步促进了审判的民主化和公开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同时此次活动也体现了市人大对新郑法院工作的监督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