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体市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自觉性,8月15日上午,新郑法院与市发改委志愿者走进郑州绿城广场,开展生态文明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新郑法院志愿者一方面为群众普及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知识,呼吁大家自觉养成卫生的好习惯,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的环保意识;另一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宣传页阐释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破坏生态环境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该院志愿者先后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意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和后劲。新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和绿色发展方式,用司法力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构建经济与环境协同共进的地球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