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标单位: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邀标项目:卷宗档案托管寄存服务
三、项目概况:为实现卷宗实体档案的安全管理,拟采购档案托管寄存服务项目,选定一家供应商提供可集中存放实体档案的库房,并提供实体档案的整理、装箱、寄存、调阅、送达等服务。
四、项目采购预算:约11万元/年。
五、投标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2020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单位2022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有效期内的河南省档案局颁发的《河南省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2.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档案存放环境及设施设备,并提供库房内部照片;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多级分包及转包。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供应商报名材料包含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印章,扫描PDF版发至邮箱:xzfybgs@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 178*****。
新郑市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