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刚结束网上开庭的新郑法院龙湖法庭副庭长韩冰接到一个感谢电话,“韩法官,我是昨天网上开庭的那个王某呀,钱昨天晚上张某已经通过微信转给我了。这钱我要了三年都没要回来,本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起诉,没想到新郑法院这么给力,效率太高了,昨天您安排开庭,当天晚上我就收到钱了,真是太感谢了!”
11月22日,韩冰接到一起买卖合同小额诉讼案件。新郑市张某于2019年12月份向新郑市王某购买大沙、水泥,共计590元,后王某多次联系张某催要货款,张某一直推脱。疫情期间,王某居家没有外出,没有经济来源,想到张某拖欠自己三年的货款一直没有还,王某通过网上立案,将张某起诉至法院。韩冰承办该案后,了解这几年王某生意惨淡,还有三个孩子,最小的才两岁,疫情期间王某家中几乎无进项,家庭困难,韩冰随即与王某和张某联系,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安排第二天开庭。
韩冰查阅案卷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大,一旦判决生效被告未及时履行,原告仍需申请强制执行,大大增加原告诉累。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韩冰极力促成双方调解,对张某劝解:“几百块钱,挤一挤还了,回归平静的生活,不好吗?何必等着判决,判决后不还再被申请强制执行,几百块钱还得还。”韩冰通过以案释法,从维护个人征信等角度耐心劝解张某,张某表示愿意付清拖欠货款。最终双方和解,张某当天线上支付了拖欠王某的货款。
韩冰说:“疫情当下,都不容易,这一家人可能就等着这几百块钱买米添油、稍微给孩子改善下生活,作为法官能做的就是尽快审理、尽量调解,为当事人顺利拿到欠款压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