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龙湖镇李某在该镇某儿童摄影店参加了一档宣传活动,结果交了钱还没拍完照影楼就停业了,双方产生纠纷。10月9日上午,新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6月,新郑市龙湖镇李某通过互联网平台咨询了新郑市龙湖镇某儿童摄影店的儿童摄影套餐宣传活动。该儿童摄影店宣传29.9元预定499元摄影套餐组合,包含3套服装,在朋友圈将该活动连续转发三天即送3张精修照片入册,并赠送一份礼品。李某向该儿童摄影店支付了30元预定金,并补交了469元尾款。补交尾款当天,李某带孩子领取了该影楼的赠送礼品,影楼为孩子拍了入学证件照和学生接送照,剩余拍照套餐服务双方约定再约时间拍摄。2022年8月份,李某带孩子去影楼拍摄照片时发现影楼已关门停业,李某与影楼多次联系协商退款无果的情况下,将该影楼诉至法院。
龙湖镇某儿童摄影店经营者称已给李某儿子拍过入学证件照和学生接送照,自己的摄影店经营困难,只同意退还李某部分费用。李某称入学证件照和学生接送照均为该影楼赠送服务,不在儿童摄影套餐内,自己有影楼的宣传广告和微信聊天记录为证,坚持让影楼退还全款499元。
新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法官韩冰承办该案后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韩冰找准双方矛盾根源作为调解的突破口,分头做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抵触心理,并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面对面沟通交流,针对该服务合同纠纷进行评判和说理。通过调解,李某意识到自己遇事冲动,表示商量解决矛盾纠纷。摄影店也认识到开店经营要为顾客提供诚信、周到、高质量的服务,有好口碑才能生意兴隆。经过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影楼退还李某全款4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