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新郑法院城关法庭在城关乡党群活动中心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对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以巡回审判形式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现场向群众普法。
2022年6月23日,新郑市王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新郑市龙湖祥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新郑市龙湖祥安路康桥溪棠地下车库路口时,与由西向东右转弯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和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弃车逃逸。新郑市公安交通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事后向王某某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该起案件的新郑法院法官王丽英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将庭审现场搬到了王某某所在的乡镇居住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了20多名乡镇社区干部、群众参与旁听。
经过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有序进行,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为力促双方握手言和,承办法官现场还精心组织调解,法理交融为旁听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达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巡回审判结束后,新郑法院城关法庭现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城关法庭法官助理张延莉围绕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主要存在的违章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方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等内容为群众进行普法授课,告知大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知识,从源头上帮助群众筑牢交通安全意识,树立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理念。同时,城关法庭庭长李慧凤还带领法庭干警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农村多发的邻里关系、民间借贷等类型化纠纷进行一一解答,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营造守法用法尊法的良好乡村风尚,真正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服务保障乡村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