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熊孩子”恶作剧成被告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8-16 14:33:57


  “孩子淘气,不是您普法教育,我们都没考虑到案子对他以后的人生产生的不良影响......”,近日,一起由“熊孩子”恶作剧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过新郑法院和庄法庭法官高伟调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孩子父母对法官设身处地的为孩子着想感动。现场,高伟还为未成年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3月22日半夜1点左右,新郑市和庄镇的常某和其他2个同龄的玩伴一起恶作剧,来到新郑市和庄镇某社区内将小区内三辆电动车的电瓶偷走,被人发现后逃跑,将车辆推至附近道路的一处建筑工地土沟里。事后三辆电动车车主报案,常某等3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常某3人未满14岁,均属未成年人,经当地派出所处理,其他2人赔偿了三原告电车的损失,但是常某拒绝赔偿。2022年5月18日电动车车主刘某,吴某,周某将常某起诉到法院。

  新郑法院和庄法庭庭长高伟承办案件后,查阅案卷得知常某是刚满10岁的未成年人,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高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车辆维修款金额产生争议。为平息纠纷,促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高伟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把法律依据讲清讲透,同时对开庭审理该案可能对还是未成年人常某今后的人生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利弊分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依法带娃”成为社会热点。高伟说:“作为一名法官,对存在教育缺失的监护人案件,要通过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答疑等环节,指导父母‘依法带娃’,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义务,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风险,营造和谐融洽的良好家庭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左世友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