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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返还起纠纷 法官线上调解化和谐

  发布时间:2022-05-10 16:33:17


  因40万保证金返还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河南新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赵俊霞的线上调解下,双方企业矛盾化解,化干戈为玉帛。

  原告安徽省某米粉加工企业与郑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安徽省某米粉加工企业将郑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起诉至新郑法院。

  安徽省某米粉加工企业与郑州某食品有限公司之间一直存在米粉供应合作关系,在2016年-2017年期间,因原告供应糯米粉所生产的芝麻球出现大范围的爆裂,双方发生争议。2017年6月,双方就上述事件的处理达成《协议》。原告愿意给被告40万元作为保证金,在日后和被告合作的过程中,原告提供的产品价格中每吨扣除100元,直到40万元扣完为止。扣完后被告十天内返还原告40万。现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照协议约定一直占用40万元资金,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并要求被告公司返还扣留的40万元货款及利息。

  因该案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且考虑到疫情因素,新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赵俊霞承办该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手段,进行庭前“线上”的证据交换等,采用网上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案件审理期间,赵俊霞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中小微民营企业,受疫情影响,双方经营出现了困难,为帮助双方企业度过危机,赵俊霞组织双方在“线上”调解,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充分沟通,达成和解。

  为促成调解方案的尽快落地,帮助企业度过当前危机,赵俊霞和团队亓文婷等人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经过多次商议,承办法官团队提出赔偿调解方案,法官利用周末与双方当事人不断沟通,原被告双方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双方均作出让步。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沟通下,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被告支付原告18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在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向承办法官发来感谢。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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