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咱们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把钱要回来了!”申请人河南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表赵某发出感叹,还为承办案件的该院执行局干警陆海龙主动送上锦旗,对新郑法院有力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衷心感谢。11月18日上午,河南新郑法院开展执行行动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活动当天为多名申请执行人兑付执行案款90余万元,今年以来,截止11月份,该院共计为社会群众发放各类执行案款3800余笔5.8亿余元。
2021年7月,原告河南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新郑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新郑法院,经审理,新郑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工程款及利息等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陆海龙执行团队收到案件后,陆海龙、王洋、时文龙多次前往被执行公司释法析理,并通过线下线上等执行查控手段开展有效执行举措,最终案件得以执结,在11月18日该院举行的执行案款发放活动上,申请人河南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表拿到了案款,为表示感谢,向陆海龙团队赠送了锦旗。
为促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新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要求,11月18日上午,在该院执行局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活动由该院执行局支部书记孙世凯主持,执行局局长陈瑞甫向多名案件申请人发放执行款90余万元,此次活动该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参与见证,活动的开展为打造诚信社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了一份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