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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加强破产案件审理保障民生

  发布时间:2021-11-17 10:40:14


    去年以来,河南省新郑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使破产有“新”法,民生有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多来,该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3件,标的额4亿余元,不仅维护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还保护了破产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该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坚持严密组织,对破产审判程序中产生的各种利益和矛盾冲突,主动协调,积极向政府汇报,与各相关部门对接,寻求正确理解和大力支持,促使相关部门履行好职责、妥善解决问题。

    在审理新郑市某公司破产一案时,该院主动向市政府汇报,赢得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很快成立了以市领导为组长,相关局委为成员的领导协调小组,出面全力协调并支持审结破产案件,还积极帮助清算组协调与劳动局、土管局、国资局等部门的关系,进一步加快了该破产案件的审理进度,使破产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该院在破产案件财产的处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运用拍卖为主的处置方式,从拍卖机构的选定至拍卖程序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资产处理的透明合法。根据实际状况制定不同的拍卖方案,采用整体处置与分割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广泛招商,保证了破产案件财产变现价值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职工和债权人的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利益平衡、和谐共赢”的目标。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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