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新郑法院获线索查扣车辆执结疑难案

  发布时间:2020-07-01 10:47:38



     “徐法官,我是申请人张某,我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了,你们赶紧过来吧!” 2020年6月29日晚上8点,正在梳理案件的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干警徐顺峰接到了一个电话,“好,我们马上就到。”挂断电话后,徐顺峰、李鹏飞等几名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往被执行人车辆所在地。

    2013年,新郑市和庄镇王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后经张某多次催要,王某一直推脱不予偿还,为此张某将王某诉至新郑法院,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王某按约定时间支付原告张某借款10万元,如逾期,王某自愿向张某支付利息。

    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张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新郑法院执行局干警徐顺峰等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王某一直未履行,徐顺峰通过网络查控等手段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两辆小汽车,遂前往车管部门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车辆虽被查封,但未扣押至法院,案件一时没有进展。徐顺峰将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张某,并叮嘱张某紧盯被执行人行踪和车辆。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寻找,张某终于在新郑某小区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徐顺峰、李鹏飞等到达现场后,向被执行人王某家属说明情况,依法对两辆车进行扣押,6月29日晚上11点左右,执行干警顺利将两辆车扣押至新郑法院。

    王某得知自己的车辆被法院扣押后,立即赶至新郑法院,执行干警告知其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一步将对其名下两辆车启动司法拍卖程序。王某表示愿意和张某协商解决。2020年6月30日上午,王某凑齐执行款后交至新郑法院,该院将两辆车返还给王某,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左世友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