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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执行罚金查找被害人退赔款 获赞

  发布时间:2020-05-21 11:06:08


    “自从我的电动车被盗走后,没抱什么希望能够要回来,真没想到你们能帮我追回退赔款,还让你们亲自跑一趟,太感谢了!”5月20日上午,河南新郑新建路社区居民白某握着新郑法院执行干警王锦程的手激动地说。

    2019年6月,牛某盗走白某踏板电动车。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向新郑法院提起公诉,经新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牛某犯刑事盗窃罪附带民事赔偿,责令被告人牛某退赔被害人白某损失人民币1100元。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牛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该院刑事审判庭移交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王锦程向被执行人牛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义务,但牛某一直未履行。执行干警王锦程通过网络查控等手段查询被执行人牛某名下财产信息,发现其名下一银行账户内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网络,线上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成功将执行款扣划。

    王锦程电话通知被害人来新郑法院办理返款手续时,白某在案卷中留的号码提示为空号。执行款到位了,却因为联系不上白某无法进行返款,这可愁坏了执行干警,若被害人没领到执行款,权益最终就无法得到保障。

    5月20日上午,王锦程按照案卷中的地址找到白某所在居委会,在当地居委会帮助下,找到白某的住处,核实白某的身份信息无误后,王锦程表明来意,白某才缓过神来,在指导白某办理相关返款手续后,法院将白某丢失电动车的退赔款交到白某手中,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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