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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小案快审当事人称赞

  发布时间:2020-05-15 15:57:11



    “谢谢万法官和敬法官,没想到能这么快就把事情给解决了……”,5月15日上午,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当事人李某将一面书写着“尽责高效 厚德尚法”的锦旗交到了河南省新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支部书记万东霞和员额法官敬志敏的手中。

    2017年4月,家住河南省固始县某村的李某通过河南某房地产公司购买家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的胡某名下位于新郑市龙湖镇的一处房产,合同约定李某以按揭付款方式购房,当日李某按约支付了首付款300 000元,但胡某至今不配合履行按揭过户手续,李某无奈之下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因异地管辖权限,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交给了新郑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万东霞接到该案后,经审查确认该案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明晰,适合走小额速裁程序,遂和其审判团队的员额法官敬志敏一起及时按小额速裁程序向原告释明、询问意见。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于5月15日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解除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胡某于2020年8月1日前退还原告购房款及违约金共计320 000元。原告李某没想到问题会这么快就解决了,遂制作了锦旗向万东霞和敬志敏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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