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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光荣 失信可耻

新郑法院组织学习《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

  发布时间:2019-06-06 17:00:14



    为大力培育和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诚信,让河南更出彩”主题活动,引导干警自觉践行《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将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培育干警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6月6日下午,河南省新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组织干警开展学习《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活动。

    与会干警们学习了《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内容。诚信是立身之本、兴业之基、为政之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干警们纷纷表示会充分了解诚信内涵,提高诚信意识,树立诚信理念,培养诚信优良品质,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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