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某银行的代理律师在调查几名被申请执行人的房产信息及财产情况遇到了阻碍,遂向河南新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出具调查令。该院于2019年4月15日上午九点依法发放调查令后,该律师当天就对几名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于4月16日申请法院进行查封和冻结。
在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曹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某银行的委托代理人高律师在调查几名被申请执行人的房产信息及财产情况遇到了阻碍,无奈之下向新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出具调查令。该院执行干警王锦程在审查其申请调查的范围和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后,依法向该律师签发了调查令,并明确了调查令的有效期限,同时向综合协调队拍照备案。新郑法院为高律师发放的律师调查令是法院支持律师调查案件相关情况而签发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高律师持调查令可要求相关部门出具涉案当事人或者机构的银行账号、档案材料、权利凭证等,从而更好地推进案件深入开展。
新郑法院通过出具律师调查令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调查,不仅为案件的下一步执行打下了基础,同时也缓减了法院执行局查询财产的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