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对该院院内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新郑市人民法院文化长廊规划、设计、制作项目。
二、报名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文化广告公司;
2、项目负责人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文化公司相关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专业工作经历和同类项目工程业绩;
3、投标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三、报名要求:
1、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
2、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两套留存,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371-56182018
联系人:王利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17:30
新郑市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