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维修水平,拟对汽车定点维修公开进行招标。按照上级机关招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新郑市人民法院2019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1、具有汽车维修一类或二类资质;
2、场地在新郑市人民法院附近,拥有各类汽车的设备和设施;
3、维修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价格公道合理;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维修厂资质证、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时间地点
我院本次招标行为既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同时也欢迎广大干警积极推荐有资质的企业。凡是符合资质要求
的经营实体均可在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到220房间报名参加此次招标,联系电话:56182118。
四、组织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透明度,规范招标行为,招标过程由纪检监察和全体干警全程监督。
新郑市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