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河南省新郑法法院召开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对今年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考核工作进行部署,对明年换届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做提前动员,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首先,该院主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师俊杰宣读了《新郑法院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和《新郑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总结了去年新郑法院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指出了该院正面临着省级精神文明单位2019年到届的新形势,对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压实责任。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魏磊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建军主持。
去年以来,新郑市法院在以魏磊院长为首的新一届党组领导下,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以魏磊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在党组会上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一系列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文件,采取了一系列推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举措,确保了新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新郑法院连续两届为省级文明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明办的测评体系,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已将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
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魏磊在会上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法院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地在日常工作中搞好创建活动。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任务。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提高干警的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为重点,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切实转变执法作风,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全面加强精神文明的软、硬件建设,实现干警形象文明、司法活动文明和执法场所文明。三是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创建活动牢牢抓在手上,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创建积极性,才能保证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实现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
今年是该院第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验收的最后一年,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既是对18年来该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圆满收尾,也为该院明年重新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乃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