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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奔袭千公里查找车辆

新郑法院执行干警三天不休执结“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7-12-28 11:33:01



送达文书


做询问笔录


拆除车辆GPS


准备开车从哈尔滨返回

    2017年12月27日中午, 一辆黑色奔驰轿车从哈尔滨行驶了2000多公里后驶入了河南省新郑法院,在该院等待的周某看到此车时,激动地拉着执行干警赵鹏的手说:“谢谢你,辛苦了!真没想到你们会把我的车从2000多公里外连夜开回来……”。

    2016年1月7日,家住新密市曲梁镇的周某开着他的奔驰轿车来到新郑市人民路办事时,车被“抢”走了。原来,新郑市龙湖镇的刘某曾给周某装修宾馆,周某却没有给付完工程款,刘某多次追要无果。当刘某得知周某来新郑办事后,带了一群人,找到周某,强行将周某的车开走了。

周某索要车辆未果后,将刘某诉至新郑法院,该院审理查明后依法判令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周某黑色奔驰轿车,原被告双方的经济纠纷可另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能成为被告刘某不予返还车辆的法定事由。被告刘某对判决结果不服,遂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却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故按撤回上诉处理。

    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涉案车辆抵押给第三人,周某向新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电话通知刘某返还涉案车辆,刘某拒不返还。因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新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7年12月25日下午5点,法院执行干警赵鹏接到周某的信息,称其一个做二手车买卖的朋友韩某在哈尔滨道里区发现了“丢失”车辆。赵鹏连忙在新郑市机场订购了9点的机票,和执行干警张文保等4人一起赶往哈尔滨寻找车辆。

    12月25日凌晨1点半,经过4个半小时的飞行,赵鹏等人到达了哈尔滨机场。此时的哈尔滨气温达到了零下二十摄氏度,和新郑市的温差巨大,四人与在机场等候的韩某汇合后,顾不上寒冷,便前往道里区寻找“丢失”车辆。凌晨3点,在韩某的的带领下,赵鹏等人在李某的家中找到了涉案车辆,了解情况后得知此车是李某的一个朋友抵押给他的,赵鹏等人向李某说明此车为涉案标的物,并出示了执行裁定书、扣押令和扣押物品清单,依法对此车进行了扣押。 为了防止将车开回的过程中出现其他意外,赵鹏等人决定找修理厂拆除车上的GPS。

    12月26日下午3点,赵鹏等人顾不上休息,便踏上了从哈尔滨到新郑法院的归程。

    12月27日中午12点,2000多公里的路程,历经21小时,赵鹏和张文保安全的将车开回了新郑法院,并交到了周某的手中。至此,经过执行干警三天不休的哈尔滨之路,这起“骨头案”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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