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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挖掘夫妻感情挽救婚姻

  发布时间:2017-07-14 18:50:37


    7月14日上午,新郑法院辛店法庭家事调解员充分利用情感处置、社会阅历、熟悉掌握本地居民信息的优势,成功参与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60后的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89年登记结婚,共同生活近三十年经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吵架,张某感觉生活实在是没法过下去了,便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李某离婚。辛店法庭家事法官刘红欣接到该案材料后,了解到原、被告结婚近三十年,子女已成年,当事人仅因夫妻生气出现婚姻危机,有救治修复婚姻家庭关系、治愈情感的基础。因此,辛店法庭刘红欣启动家事调解员调解程序,在立案前与家事调解员共同进行调解。刘红欣随即着手调解工作,并在与当事人交谈中得知李某并不愿意离婚,李某认为夫妻感情还没有彻底破裂,两个子女还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夫妻双方主要的矛盾焦点在于李某经常与张某发生口角,导致夫妻矛盾逐渐加深。

    刘红欣在调解中发现,在提及过去三十年的夫妻共同生活点点滴滴时,张某与李某都流露出怀念与不舍。在充分考量双方的情感因素和心理状况后,刘红欣和有丰富家事调解经验的家事调解员开始寻找突破点,耐心细致,动之以情做思想沟通工作。最终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不再为琐事闹矛盾,尽量避免矛盾发生,同时张某也撤回了起诉材料。至此,一起因家庭纠纷造成的危机婚姻在家事调解员的诉前调解救治下,促使当事人之间恢复了情感、消除了对立,夫妻双方破镜重圆,重归于好。

 “很多家事纠纷不一定要分个青红皂白,有时分得越清,伤害越深。所以,我们把当事人的感情修复摆在了第一位。”刘红欣介绍说。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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