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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家事走访成为家庭和谐“润滑济”

  发布时间:2017-07-13 13:17:07


    7月13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城关镇家事法官赵西璞与家事调解员张萌萌走访了一起赡养案件的当事人,年近七旬老人赵某拉着赵西璞的手说:“你们法官这么认真,又来俺家了解情况,让我这个老太太说什么好呢。”

    新郑市城关镇赵某膝下有三个儿子,老伴去世的早,她相继把3个儿子抚养成人成家,但落下了一身病,三个儿子以老太太偏心为由,相互指责不赡养赵某,赵某因有病要吃药,无奈之下,在亲戚的帮助下来法院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新郑法院城关法庭家事法官赵西璞迅速委托家事调查员对赵某状况进行调查后,赵西璞随委托家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萌萌、王琳进行家访,引用农村风俗和传统美德对赵某的三个儿子做了大量调解工作,让他们向老母亲认错,最终赵某原谅儿子进行撤诉。

    去年以来,新郑法院以荣获全国最高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不断加强修复家庭和谐这个社会小细胞,精准把脉,推出家事走访制度,制定了《家事案件操作规程》,详细列出了家事走访制度,把服务渗透到家事审判每一个环节,积极开展家事案件走访及帮扶工作,由家事法官指派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社会调查员、心理测试员、心理辅导员等进行。对设置为家庭冷静期的案件,不定期或定期进行走访,原则上不少于5次。特别是对婚姻、赡养、抚养、扶养案件,在走访的同时,要进行心理辅导。对涉及未成年人矫正情况的,回访期要进行延长,直到未成年人感情创伤愈合为止,维护‘小家’的和谐与稳定,从而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家庭和谐的最终目标。

    新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新伟介绍说:“ 新郑法院建立对已结家事案件走访制度,就是为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我们通过家庭调解员、家事调查员等的参与,对发现的家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稳定家庭和谐关系。”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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